一、总则
1. 本须知适用于进入文物保护区(含展馆、古建筑区域)的所有拍摄行为。入园安检请遵守《禁止携带物品清单》;拍摄过程请遵守本须知。
2. 拍摄不得影响公园正常开放与观众参观。遇特殊活动、应急情况或人流拥挤时,须立即停止拍摄并服从工作人员指挥。
3. 拍摄方需对拍摄行为的安全性负责,严格遵守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规定。
二、安全与文物保护
1. 严禁攀爬古建筑、倚靠展柜、坐卧文物、刻画墙体或悬挂物品于古建构件上。
2. 严禁在文物区使用油漆、自喷漆、胶水、抛洒彩粉、礼花筒等易造成不可逆污染的材料。
3. 文物保护区全域禁烟禁火;拍摄布设不得遮挡消防设施或占用疏散通道。
三、设备使用规则
展馆(室内展陈空间):
1. 禁止使用闪光灯、自拍杆、各类三脚架(含独脚架)、稳定器重型支架。
2. 允许手机与普通手持相机在允许拍摄区域内静音拍摄。确需使用设备的,须提前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实施。
文物区户外:
1. 使用三脚架等专业器材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或阻挡主要观景视线,须随用随收。
2. 设备布设不得设置围挡、警戒线或路引;不得长时间霸占公共空间摆放道具。
3. 供电与补光:具体设备准入标准(如带电补光设备、户外电源等)详见《禁止携带物品清单》,清单中列明的禁带设备一律不得带入及启用。
四、空间与公共秩序
1. 通道管理:拍摄团队应在指定区域活动,不得在主通道、台阶、门洞等节点形成聚集堵点。
2. 声音控制:禁止使用扩音设备、大功率音响及外放音乐;团队沟通请控制音量,避免产生回声干扰。
3. 道具管理:服饰、花束、器材包等不得阻碍通行,不得放置于护栏、窗台、展台等危险位置。
五、特殊器材申报
重型器材:确因公益或学术宣传需使用滑轨、摇臂或落地式重型三脚架的,提前3个工作日到管理处报备。
无人机:按照民航局、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要求报备通过后,提前3个工作日到管理处报备。
在管理处提交《成都市望江楼公园(成都望江楼博物馆)公益拍摄及大型团队入园申报表》,获批后方可按指定路线、时间作业。
六、责任与版权
1. 损害赔偿责任:因拍摄行为造成文物、古建筑、展品或公共设施损坏的,拍摄方须照价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2. 内容合规:拍摄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,相关法律责任由拍摄方自行承担。
3. 品牌授权:依据国家文物局相关规定,拍摄素材如涉及馆藏文物或公园品牌标识用于公开发布的,须事先取得公园书面授权。
七、文明拍摄倡议
请大家有序拍摄,互相礼让,遵守拍摄管理规定,如劝导无效,公园有权终止拍摄活动并劝离出园。
八、附则
本须知未尽事项,由成都市望江楼公园(成都望江楼博物馆)负责解释。